为了鼓励并引导我校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使其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内已毕业或预计毕业的在读时间未超过3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读时间未超过 6 学年的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 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1)。
三、有关要求
1.研工部将按照“一次评选,分次表彰”原则,在完成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注册,复核无误后,于每年 6 月、9 月、12 月报送学校正式发文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若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中推荐学生未在 2020 年内毕业,推荐名额作废,不再顺延。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可以同时申报,但不能兼得。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把关,本着宁缺毋滥、质量优先的原则,将本院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选出来,立起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研工部复核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推荐人选并予以核实者,直接取消其所占推荐指标,不再增补。
3.请各位同学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2:00 前,将优秀毕业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附件 5)发送到相应年级兼职辅导员处,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另行报送。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 号)文件
3.2020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汇总表
4.2020 届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结果汇总表
5.西安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