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机械创新设计》考核及成绩评定实施意见
2012级本科生《机械创新设计》(CDIO项目实践)考核及成绩评定实施意见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要求
1、各系所成立由系所负责人、CDIO项目指导教师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对在本单位参加项目的学生的考核。学院选派相关教师交叉参与不同系所的考核工作;
2、考核中要以听取学生汇报答辩为基础,根据其提交的佐证或支撑材料,全面了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3、每个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项目执行报告(Word文件)。报告一般应以团队名义撰写,同时务必注明参加人员名单及各自分工。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CDIO报告模板);
4、考核前由指导教师填写“CDIO项目考核评议书”并提交考核小组;考核后由考核小组出具“CDIO项目考核结果”。上述两文件单页双面打印后填写(见附件2),并在考核结束后与项目执行报告一同存档备案;
5、集中考核时间建议在6月中旬到月底之间。本学期第17周(最后一周)结束前,即6月27日前必须完成考核并及时将成绩报送学院教务。
二、成绩评定参考意见
1、成绩评定实行5级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2、考核既要重视对项目实施的环节要素及完整性的考察,更要注重对“创意”、“创新”的考察。特别是对于构思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研发价值,且概念设计能证明其可行性的项目,即使因时间等原因未能很好完成后续环节的,也应酌情评定为较高成绩。通过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鼓励和倡导创新,突出CDIO项目创新实践的特色;
3、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表现,如工作主动性、团队意识、自我管理能力、经济及成本意识等,应在成绩评定中综合考虑并有所体现;
4、考核小组在对项目整体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团队的分工和贡献度(须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为每位学生给出成绩。学生的平均成绩水平应与对项目的总体评价基本一致。
5、成绩比例总体需符合正态分布。一般得“优”者不超过15%,“不及格”者建议控制在5%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