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主任、所长,各位老师,各位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通知,本学期在校硕士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已开始。现将我院申请提前攻博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在校硕士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如下:
(1)已经基本完成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本校全日制统招在读硕士研究生;
(2)综合素质优秀,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课程考核优良,且无重修记录。
二、提交申请表时间及考核要求:
(1)10月27日之前,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交院研究生教学办。
(2)西安交大3308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提前攻博申请表见本页下方--附件下载。
(3)考核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对于跨学科、专业或跨系、所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统一考核。
请各系主任、所长,各位老师鼓励优秀的硕士生积极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请欲攻读博士学位的在校硕士生踊跃报名申请。
附件:硕士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3308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教学办
2008-10-9
附件: 硕士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我校优秀在校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核
第二条 在校硕士生申请提前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已经基本完成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本校全日制统招在读硕士研究生(MBA、单考生除外);
(2)综合素质优秀,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课程考核优良,且无重修记录。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于每学期第8周前向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在校生提前攻博申请表,申请表从研招网下载空间处下载(http://gs.xjtu.edu.cn/zhaos/download.php);
(2)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的综述性报告;
(3)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须经学院成绩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成绩专用公章。
第四条 委托培养的在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原委托单位同意。
第五条 学院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格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 各学院必须对所有拟录取为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应进行公示,并于每学期第11周之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
第七条 研究生院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获得批准的人员于下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 培养与考核
第八条 对于第二或第三学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获得批准后,按照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和中期考核。中途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习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按照原硕士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对于在第四学期至第六学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获得批准后,在该学期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条件下,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从下学期开始博士阶段学习。对于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按照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条 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详细的申请程序,并在学院主页中公布,指标分配时要统筹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接攻博、公开招考四种方式。总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指标。
第十一条 录取委托培养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录取提前攻博人数的10%。
第十二条 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分配的指标之内招生。
第十三条 各学院和指导导师在招收提前攻读博士生的工作中,必须认真考核,控制质量,择优录取,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保证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10月8日